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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5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曝光3户税收违法企业
将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本报记者 薛志伟 通讯员 叶界华

近日,厦门市国税局在其网站曝光了首批3户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这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建立后,厦门市首次对重点领域失信行为“动真格”。

厦门市国税稽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对重点领域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是依据去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该办法被当地俗称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其内容简称为“一体两翼”,“一体”就是“黑名单”制度本身,“两翼”就是公布案件信息和实施联合惩戒。在该办法基础上,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厦门市国税局牵头,地税局等18部门联合建立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长效机制,共同对失信行为当事人采取18项联合惩戒措施。

“首次公布的是2015年一季度涉税违法案件信息,分别是厦门振华能源有限公司偷税案、贝林达(厦门)石油有限公司偷税案、本源(厦门)实业有限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厦门市国税局首先将这3户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同时将这3户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息提供给厦门市信用信息平台,其余部门将对其采取包括阻止出境、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使用、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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