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5日讯 记者刘慧报道:中储粮总公司近日召开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2015年小麦托市收购工作,要求分公司、直属库等相关单位协调落实各方责任,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继续发挥好中储粮服务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作用。
中储粮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小麦托市收购要严格定点,在充分利用自有收储能力基础上,与地方粮食行政部门、农发行共同确定委托收储库点,严格做好资格审核认定,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坚决不得作为委托收储库点。严格风险防控,按照受委托企业性质,全面落实履约保证金、财产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措施。严格启动程序,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遵守会商和报批程序,分期分批启动委托收储库点。严格入库质量把关,督促各委托收储库点配齐检验和清杂整理设备,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入库质量符合标准。严格数量质量验收,中储粮分公司与省级粮食行政部门和农发行省级分行共同验收,严格程序,坚持原则,确保数量质量符合政策规定,并对验收结果负责,等等。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规定2015年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国标三等品)的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市斤1.18元、1.35元、1.38元、1.55元,价格与去年持平,小麦托市收购政策执行期为5月21日至9月30日。预案中继续明确中储粮总公司作为国家委托的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收购资金由中储粮统贷统还。同时,继续实行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3家共同确定委托收储库点、共同组织验收、共同对收购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负责、共同落实好最低收购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