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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5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防止医院过度诊疗
张海英

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收入减少,减少的收入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承担。其中,首先要提升能够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

目前,很多医院已经大幅提高了医护人员的诊疗费。但是,也有两个问题需要避免。其一,大幅提高诊疗费的同时是否取消了以药养医?如果两者并行,无疑是在增加患者负担。其二,取消以药养医后,能否杜绝医务人员通过过度诊疗、过度手术、过度护理赚钱?坦率地说,如何判定过度诊疗目前还没有明确的依据,当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关系到医护人员的个人收入时,就很难保证患者不被“过度”服务。

防止过度诊疗,需多管齐下。一方面,医院应强化诊疗、手术、护理等服务收费信息的公开,方便公众监督。特别是要建立由专业人士组成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存在争议的诊疗进行评判,医院也要将有否“过度诊疗”纳入医护人员的考核环节。另一方面,在提高诊疗费等服务收费的同时,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过度诊疗预防和投诉机制,将医生的诊疗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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