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中国故事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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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5年5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辽宁省葫芦岛公安交警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李维学
爱创新的“李大队”
本报记者 张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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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环节多,涉及部门也多,办结一起肇事案件,当事人往往要多次往返,群众意见很大。辽宁省葫芦岛公安交警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李维学,1996年从警后一直工作在事故处理一线,非常理解群众的苦衷,以实际行动推动警队创新。

2010年,李维学推动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在事故处理中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对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进行有益尝试。到2012年,这套调解机制完善成为集事故处理、勘验定损、保险理赔、人民调解等为一体的“一站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当年,葫芦岛市公安局专门设立交警事故处理综合服务大厅。所有道路交通事故,都能在这里一次性解决,极大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保证公平公正。

2012年7月24日午后,张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经过新城区国际酒店路口时,不慎与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报警后,交警事故处理大队民警迅速来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勘查完现场,张某、刘某各自驾车赶到交警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在填写完当事人陈述材料后,民警当场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现场给两车定损,随之办理了保险理赔手续。整个事故办结用了不到50分钟。开了10多年车的张某非常意外,他说:“原来损失不大的事故,要到交警、保险公司等多家部门来回跑,几天都不一定办完。现在‘一条龙’服务,不到1小时就办完了。”

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交通肇事逃逸是个危害大、处理难的突出问题。对此,李维学经过长期摸索,提出制定《关于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充分发挥追逃民警和群众的积极性,成效明显。2011年11月,一辆三轮摩托将人撞伤后逃逸。案发后交通事故处理大队通过市交通广播台反复播发案件情况和举报奖励办法,很快就有群众打来电话提供线索。民警按线索追踪,将肇事逃逸人抓获。截至目前,通过群众举报提供线索的方式,大队已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百余起。从2010年到现在,辖内发生的79起致人死亡和重伤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全部告破。

“处理交通事故是分内工作,但是我们的目标是如何预防事故,减少家庭悲剧的发生。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就是我们真正的本职工作。”大队长李维学反复向民警讲清这种理念。几年来,这个大队坚持对每一起事故的发生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反思,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他们一方面将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通报给有关部门立项整改,另外还将每一起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刻教训编写成提示性、警示性信息,由葫芦岛广播电视台“交警直播间”播出,不断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他们还经常应约到厂矿、学校、机关单位等处宣传交通法规和防范知识,通过真实的案例警醒司机和市民遵章守法,避免悲剧的发生。

几年来,李维学和同事们还坚持在每一起交通事故处理后都对事故当事人、受害人双方家庭进行回访,数量达千余人次。在回访中询问相关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以不断改进工作;并为困难家庭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对交通事故受害者中的特殊家庭,大队实施“结对子”的方式进行重点帮扶,坚持常年帮扶的就有20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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