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周末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5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名生钱,悬!
□ 陈 静

明星投资诚然是一个营销上的“卖点”,但从长远来看,只有真正从用户需求出发解决“痛点”,才能留住客户

如果说投资手机游戏和电商服装品牌还算得上和自己的身份“搭界”,那么近期的明星互联网投资热则几乎到了让人看不懂的地步。先是羽泉组合成员胡海泉透露天使投资租车平台宝驾租车,又有任泉、李冰冰、黄晓明成立的StarVC和合唱组合“毅光年”分别投资互联网金融P2P平台,投资界甚至给了明星VC们一个新名词:“资产娱乐化”。

对于明星们来说,能像赵薇夫妇投资阿里影业一样百日投资翻倍自然是上上之选,但当年姚明300万美元投资巨鲸音乐网折戟沉沙还让人记忆犹新,明星大举进军互联网界,到底是“虚火”还是远见?

明星们“以钱触网”,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产业的火爆,就像当年火热一时的房地产业一样,热门行业对热钱从来都有天生的吸引力。海这边的明星如是,海那边的明星亦如是,硅谷和好莱坞之间的联姻已不胜枚举,阿什顿·库彻投资的互联网公司多达41家,说唱明星Dr.Dre则把自己投资的魔声耳机以30亿美元卖给了苹果,甚至有戏言称“对互联网公司的投资,已经是比弗利山庄种种宴会上最一呼百应的话题”。

明星作为投资者满怀热情,作为被投资者的创业企业也对这些名人举手表示欢迎,互联网竞争正在从“红海”到“血海”,对于数以千万计的创新应用与服务来说,钱固然是重要的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如何为人所知赚取眼球,突破“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瓶颈。这些创业企业认为,由明星直接投资,出于对回报的期待,他们吆喝的尽心程度,自然也超过单纯的拿钱代言,对于本身就是“注意力经济”的互联网产业来说,既有钱,又有名,可谓一举两得。

尽管逻辑看起来无懈可击,但现实却未必真能如此一帆风顺。明星VC言必谈“粉丝经济”已成“标配”,毕竟在社交网络时代,明星与粉丝间的互动方式正在前所未有地多样化,明星有更多渠道可以影响自己的粉丝。

但粉丝并非万能。一方面,明星的粉丝群体和互联网服务的目标用户未必完全吻合,单靠“粉丝”买账,难以支撑某一应用的经营;另一方面,游戏、视频这些基于休闲娱乐的“轻应用”,粉丝们或者可能因为明星光环“尝鲜”,但对于诸如互联网金融这样涉及到真金白银的应用,或者基于本地服务的O2O(从线上到线下),用户的首要诉求依然是“靠谱”,明星的号召力究竟能起多大作用也是未知数。

在这之上还潜藏着另外一重风险。明星VC,说到底依然是“以名生钱”,但这也意味着,明星不得不以自己的知名度为投资的项目背书。但“术业有专攻”,互联网的技术门槛正在变高,特别是目前的创业机会多半来自于打破线下传统产业的信息不对称,无论是金融、保险还是医疗、教育、家政,这些都对资源和体验有更高的要求,一旦应用出现问题,在互联网时代,“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可不是之前开个餐馆不赚钱就一关了事那么简单,明星们损失的不仅是钱,更会直接让自己的形象与声誉打了折扣,而这几乎是明星们赖以生存的根本。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明星们蜂拥而入互联网,其实也是整个行业“泡沫化”的体现。有相熟的投资人对笔者坦言,互联网产业已经进入十年中最好拿钱的时代,到处弥漫着“人傻钱多速来”的气息,但这背后也体现出对用户的某种轻视,“并不是什么高明的玩法”。只看重噱头,不专注服务,只制造话题,不追求体验,随着整个产业的成熟,抱有这样思路的创业者很难不被用户所抛弃。明星投资诚然是一个营销上的“卖点”,或者也能在短期内对吸引流量作出贡献,但从长远来看,只有真正从用户需求出发解决“痛点”,才能留住随时都可以拿脚投票的用户。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