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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5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应披露再保关联交易信息

本报北京5月13日讯 记者姚进报道:为加强对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的监管,防范再保险经营风险,日前,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境内中外资保险公司都应披露再保险关联交易信息。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每季度、分险种报送再保险关联交易的各项业务数据,据此可以监测和分析再保险关联交易对保险公司经营结果的影响。同时,考虑到随着我国中资保险公司的发展,中资保险公司之间以及个别中资保险公司与境外保险公司之间也构成了较为紧密的关联关系,有必要加强对中资再保险关联交易的监管。

据了解,再保险关联交易是保险公司利用关联企业的承保能力分散保险风险的渠道之一。“不当利用再保险关联交易,可能造成保险风险在同一企业集团内过度累积,易发生风险传递,降低保险公司抗风险能力。”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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