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用什么样的方式推进地方债置换,都必须有利于推进改革、有利于风险化解、有利于长远发展。只有实施有条件的救助,推进相关改革,才能防范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在处置存量债务问题的同时,避免新的债务风险继续累积
近一段时间以来,关于所谓“中国版QE”的讨论有所升温。针对这一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员魏加宁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这一问题的热度提升,与地方债问题的解决、地方债置换有关。
记者:为什么舆论会关注“中国版QE”的话题,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魏加宁:我认为,这很可能与地方债问题的解决、地方债置换有关。这里有一个核心问题需要强调,就是具体采用什么方式推进地方债置换可以讨论,但不论用什么样的方式,都必须有利于推进改革、有利于风险化解、有利于长远发展。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必须用改革的办法才能够解决根本问题。
就当前经济领域存在的问题而言,推进改革就好比是“动手术”,因此,加快推进改革是当务之急。具体到地方债问题上,在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时,相关部门可以相互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但是无论怎么做,都必须有利于推进改革。
记者:从国际经验来看,是否有在解决债务问题的同时推进改革的成功案例?
魏加宁:虽然有些还不能说是成功的例子,但其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比如希腊的例子。IMF等国际机构在对希腊进行救援时,就明确要求希腊政府推进改革,否则就会停止援助,以此来倒逼希腊的改革。这些改革措施包括,财政体制改革,重建税务系统,实现财政平衡;以及同时进行经济结构改革,打破产品市场壁垒等等。
记者:为什么一定要设置附加条件?
魏加宁:改革才是治本之策,只有实施有条件的救助,推进相关改革,才能防范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改变“中央政府会为地方政府兜底”的市场预期,在处置存量债务问题的同时,避免新的债务风险继续累积。
记者:针对目前地方债问题,您认为是否可以在设置附加条件的情况下实施“中国版QE”?
魏加宁:其实,大家对“QE”的理解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我们的做法和量化宽松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们的目的不是巨量宽松,而是促进改革。首先,要督促地方政府加快改革,并以此为“的”,做到“有的放矢”。对于那些按照预期或超过预期完成改革任务的地方政府可以给予奖励,而对于那些到期无法达到改革目标任务的地方政府可以进行适当的惩罚。同时,财政平衡与结构改革齐头并进,将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结构改革上,保证结构改革与财政平衡同步进行,避免因财政紧缩造成经济的过度下行。并且,为了让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能够顺利推进,我认为,光靠财政部门一家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财政部与中央银行乃至国资委等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避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爆发并传染到商业银行等金融部门。
记者:为什么要多部委联动?
魏加宁:因为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成因十分复杂,因此,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既要谨慎稳健,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也要积极推进,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因此,应对之策不能各自为政,各管一摊儿,必须财金互动、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加以配合的话,地方政府发行或置换的地方债券可能无法顺利销售出去,市场化改革就会受阻。
记者:地方政府需要进行哪些相关改革?
魏加宁:要加快推进税制改革,尽快实现“费改税”,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并积极培育地方政府的主体税源,增强地方政府的自主税源。要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于新增债务,要允许地方政府公开、透明、自主地从资本市场自主举债融资,开正门、堵旁门。对于存量债务,也可以通过债务置换等方式实行证券化,盘活存量,增强流动性,防止资不抵债,防范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交叉传染。
记者:这是否有利于发挥市场约束机制?
魏加宁:是的。公开、自主举债,有一个前提是地方政府对债务问题的信息披露要更加透明,使市场能够清楚了解其资产负债表的真正状况,了解其国有资产重组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和进程,只有这样才能够有利于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作用,形成来自信用评级机构、金融中介机构以及广大投资者的约束。从另一方面来说,也要加强政府对债务的管理,比如说强化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监督约束,建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体系,建立风险监测指标和有效监管体制等等。
记者:如果其他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动,为地方债务置换提供支持,在力度上是否也要根据各地改革推进情况有所不同?
魏加宁:是的。比如说,如果央行为购买置换债券的金融机构提供再贷款时,在债券资产抵押方面就要进行严格筛选——对于那些改革进程比较快,能够按期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的地方政府的债券,可以提供一些优惠条件。这样就可以倒逼金融机构更加关注地方政府的改革进展情况,也倒逼地方政府加快改革步伐。而金融机构等市场投资者是否购买地方债券、购买谁的地方债券,又可以倒逼财政部门在进行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时,能够更加关注地方政府的改革进度,而不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防止错失倒逼地方政府推进改革的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