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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导游将有权举报不文明游客 旅行社须提供规范的行前说明

本报讯 记者郑彬报道:4月27日,国家旅游局连续发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和《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两个文件,并将在5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这是国家旅游局首次对旅行社服务的某一环节提出专门的行业标准。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两项旅游业行业标准首次提出“行前说明服务”,并对“行前说明服务提供方”作出明确界定,对行前说明服务的形式、内容、流程、改进,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导游领队还可通过旅行社,举报在旅游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范、违背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游客,并在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后将其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旅游专家分析表示,之所以要聚焦旅行社,是因为虽然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人数只占旅游市场的一部分,但由于旅游团队标志醒目,引人关注,集中体现了游客的精神风貌、文明素质,是一道文明旅游风景线,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旦有旅游不文明行为发生,影响较大。此次两项旅游业行业标准集中在导游领队和旅行社身上,将能收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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