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工作,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口岸服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在现有基础上再取消下放一批涉及口岸通关及进出口环节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审批事项,制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核查等监管方式创新,将口岸通关现场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后移,把现场执法减到最低限度。二是加强口岸建设,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尽快制定口岸查验设施建设标准,援建国际运输大通道所涉毗邻国家口岸基础和查验设施,促进互联互通。援建毗邻国家与我对等设立的边境口岸。2017年在全国所有口岸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三是深化口岸协作,改善外贸发展环境。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通关改革,实现全国海关报关、征税、查验、放行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作业,推动检验检疫一体化,实现通报、通检、通放。加快跨行政区域、跨部门口岸大通关建设,建立健全中欧班列等便捷通关协作机制,创新多式联运监管体系。四是扩大口岸开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五是夯实口岸基础,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