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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护环境是生态旅游前提

3月31日《经济日报》刊登《生态为媒 旅游“淘金”》一文,通过真实的数据和生动的事例,介绍了江西省依托现有生态资源发展生态旅游的先进经验,这为各地转变增长方式,发展绿色GDP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路。

保护生态环境,既是关系国家发展的大事,也是发展生态旅游的重要前提。但一些地方在旅游开发中,存在重旅游、轻生态的倾向。修建旅游设施不顾生态安危,破坏了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态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要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作为生态旅游开发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发展生态旅游既要考虑向游人提供优美的景观和方便的游乐条件,获取最佳经济效益,更要考虑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环境的保护。要依据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和生态旅游的要求,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旅游业的一时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法制,强化监督管理。发展生态旅游,既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运作,又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管理。因此,对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和各项旅游活动,必须有一套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管理,避免各行其是。

三是坚持旅游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生态旅游不仅仅是游山玩水,观赏自然风光,还要让游人通过旅游更多地了解自然。应通过寓教于游、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向游人传播生态环境科学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增强人们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山东省惠民县 郑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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