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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当心掉进非法集资“陷阱”
席 悦

近年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发案数量大幅度上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打着各种旗号,对群众许以高额回报,从事欺诈活动。一些被蒙蔽的群众受所谓高利息诱惑,倾注了大量积蓄参与所谓的“投资”,最终血本无归。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总结归纳非法集资常见手段,无外乎四种,即: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其特点包括:手段不断翻新。从原来的转让林权、代种植、租种植、联合养殖等,发展成发行股票、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入股投资、电子商务、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等新手段,涉及范围从传统行业转向新兴行业,且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损失难挽回。这类案件造成被害人的损失都很大,但能够追缴、扣押的财产非常少,与造成的巨大损失相比可以说微不足道,大量被害人损失无法挽回;数额巨大且人员众多。其中非法集资数额最多的达数十亿元,被害人涉及9个省、直辖市,多达1.4万余人。

既然非法集资危害如此之大,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人非要参与?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甚至出现为了参与非法集资,采取托关系甚至行贿的办法,将自己的血汗钱投入进去。原因何在?答案是贪心、侥幸、从众。

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很多非法集资参与人被贪心蒙蔽了双眼,只想到利润高,挣钱快,没有考虑非法集资背后的巨大陷阱。有的非法集资参与人为挣大钱,不仅把自己全部的钱投进去,而且还将自住房抵押贷款投入,甚至找亲戚朋友借钱来投,换回的却是人财两空,无家可归。还有的非法集资参与人明知非法集资风险巨大,却秉着“早出手、快收手”的观念,让自己从中挣钱,风险由后来人“接盘”。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他们哪里知道还有更早“出手”的人,其实他们都是“接盘”人。此外,不乏有一部分人看到别人参与非法集资后先后买房买车“发了大财”,在不进行考察、不加分析和判断下,跟风参与,结果损失惨重。

那么,该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又怎样去防范?首先,只有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才可避免上当受骗。其次,看集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权力机关的批准。第三,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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