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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水专项项目单位 怠于监管将被追责

本报北京4月3日讯 记者曹红艳报道: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今天表示,要严格落实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承担单位,将被严肃追究责任。

今年2月,中央第三专项巡视组对环保部意见反馈时指出,在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套取财政资金现象。要求加强水专项资金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奖惩机制,强化课题负责人和专家纪律约束,确保资金廉洁高效使用。

吴晓青介绍,水专项办公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目前初见成效。他强调,水专项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在同日召开的水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暨廉政建设推进会议上,水专项办公室还发布了《水专项廉政规定》和《水专项专家组工作规则》。据悉,《关于加强水专项示范工程管理的若干意见》也将于近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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