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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融”检查结果公布
长城等6家券商遭处罚

本报北京4月3日讯 记者温济聪报道: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天表示,证监会组织系统力量于2月2日至15日期间,对46家证券公司的融资类业务进行了为期两周的现场检查。从检查结果看,目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等融资类业务总体规范,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部分公司仍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违规为客户与他人之间融资活动提供便利等违规问题。

截至4月3日,融资融券余额约为1.5万亿元。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来看,“两融”的客户仍以投机者为主,不是在做价值投资。“两融”的巨额资金一方面会带来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也对商业银行等资产单的运用带来一定不良影响。因此,加大对券商“两融”业务的规范势在必行。

张晓军介绍,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依法对相关公司进行了处理。其中,长城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代销伞形信托产品、为P2P平台向其客户融资提供便利等问题,违规情节较重,对其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华泰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向风险承担能力不足的客户融资融券、未按照规定方式为部分客户开立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等问题,违规情节较重,对其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国信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问题,违规情节较重,对其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五矿证券、华西证券、中金公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等问题,对这3家公司采取警示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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