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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西出台减轻企业负担“六十条”

本报讯 记者刘存瑞报道:日前,山西省出台《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共包含60条措施,其中涉企行政权力方面主要是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据介绍,“60条措施”在涉企行政权力方面分为取消、下放、改为属地管理的省本级涉企行政权力事项3个部分,共262项。取消的事项方面,涉及山西省经信委、住建厅、煤炭厅等部门,内容包括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物业服务企业入晋备案、节能评估报告预审等。下放的事项方面,涉及省商务厅、煤炭厅、工商局等部门,内容包括软件出口登记、煤层配采审批、知名商品的认定等。改为属地管理的事项,一般属于由省市县共同行使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权力,按照行政执法重心下沉的原则,可以由市县就近监管、属地监管。

记者了解到,为减轻企业负担,2014年,山西省已取消、调整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全面清理省级审批事项,承接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9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59项,省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项目60项。特别是大力实施煤焦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全部取消对相关企业的21项行政授权,全部取消煤焦公路运销9种票据,全部撤销遍布全省的1487个各类煤焦公路检查站点等,使煤炭管理体制改革迈出了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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