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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3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将分3批,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脱钩或退出——
阳光照进“灰色环评”
本报记者 曹红艳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绝不允许“红顶中介”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

3月25日,环保部公布《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将分3批,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脱钩或退出。有关人士认为,环评机构摘掉官帽是治理环评乱象第一步。

据环评机构从业者介绍,目前除了极少数具备环评资质的私营企业,大多数环评机构都是事业单位,隶属于地方环保系统或科研院所。环评主要涉及4个部门:建设单位、环评机构、评估单位和审批部门。虽然主体多、程序多、环节多,但是只有建设单位对环评报告满意后,才会支付全部评价费用。因此各主体之间“配合默契”,手段多样。

今年2月,中央巡视组在向环保部反馈巡视意见时,指出了环评方面的种种乱象,比如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牟利;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和不当利益输送。要求“限期完成环评机构脱钩改制,规范环评技术服务市场”。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对于环评系统的“红顶中介”,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绝不允许“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他承诺,环保部所属事业单位的8个环评机构,今年将率先从环保部脱离,其他地方的也要分批分期全部脱离,逾期不脱离,一律取消环评资质。

此后,环保部很快拿出了方案。3月17日召开的环保部党组会议原则通过了《环境保护部关于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和《环境保护部党组关于严格廉洁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谋取私利的规定》。

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表示,《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的发布是坚决贯彻中央巡视组专项反馈意见要求的一项重大政策举措,是环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对脱钩工作的具体完成形式,《方案》要求,全国环保系统具有环评资质的直属单位,可以通过依法将建设项目环评业务整体划归环保系统以外的其他企业,或者由单位职工以自然人出资成立的企业,或者退出建设项目环评业务等形式彻底脱钩;全国环保系统所属的企业性质环评机构,可以依法通过撤回股份、转让股份或者划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退出建设项目环评业务等形式彻底脱钩;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后,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的在编和聘用人员,一律不得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参与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工作,不得在环评机构参股,愿意继续专职从事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工作的,必须与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企业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上述方案的出台,无疑让环评机构从环保部门脱钩有了切实可行的具体依据,堵住了环保部门等在环评方面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等浅层问题。但若从防止污染、厘清国内环评业乱象、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来看,这仅仅是第一步。

实现“阳光环评”,还有诸如相关法制建设、加强环评中介及从业人员准入、退出机制建设等等更艰巨的工作等待渐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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