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要实现从焚烧到还田和综合利用的转型,固然需要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更需要市场机制的“补位”和公共服务的伸展。当秸秆综合利用的收益超过“一烧了之”,农民自然而然会选择“用脚投票”。
秸秆焚烧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绝不是靠环保部门或某级政府蹲守、抓堵就能解决的问题,也不是一纸文件、一个禁令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顶层设计和具体治理共同协作才能完成的系统工程。秸秆禁烧与回收利用可相互促进。禁烧是企业获得充足原料的前提,而回收又能拉动禁烧顺利推进。
因此,秸秆焚烧治理需要打组合拳。在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发布“禁烧令”的同时,首先要以价格为杠杆,把秸秆回收当做农民增收点。借鉴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制度来激励秸秆回收,防止经营公司压价,挫伤农民积极性。同时,可在粮食收购站附近建立秸秆回收站,把粮食收购和秸秆回收结合起来。其次,要采取政府奖补的形式,直接奖补低茬收割或粉碎还田的农户,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第三,要做到机械配套跟进,即有足够多的机械,且种类齐全。政府应该大力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示范,带动更多合作社加快设备更新,为秸秆粉碎还田做好机械配套。第四,要加大土地流转,促进规模化生产,让秸秆收集、还田等直接针对种植大户,或是农村合作社,使综合利用秸秆的做法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