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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3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首笔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
记者李治国

本报讯 记者李治国报道:上海首笔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日前成功发放。此次由上海农商银行发放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分为5笔,首笔100万元,共计328万元。这是上海金融支农服务工作的一次创新之举。

作为全国首家在农信基础上改制成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为成功发放此次贷款开辟了绿色通道,只要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即可放款到位。此次获得首笔100万元贷款的上海金山区的葡萄专业合作社将用此贷款着手改良设施、增加营销投入、打响品牌。

上海农商银行表示,将继续深入推进,优先支持支农金融服务,坚持涉农信贷规模不设限;优惠信贷利率,坚持“富民惠农”;优化流程,坚持专业化管理。同时,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启动业务培训,扩大业务试点,切实助推“三农”发展。

据了解,根据《上海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办法》,农业生产者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承包关系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可将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它扩大了抵押物范围,只要具有农村土地经营权,不管是农户、农民合作社,还是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都可以将手中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这意味着土地成为农民手中的资本,可以进入资本市场,解决了以前在土地流转市场中只有转让、转包而没有抵押的问题,是深化农村土地改革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该举措不仅有利于缓解农民和涉农企业融资难的矛盾,更有助于金融支农服务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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