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读者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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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5年3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惩防并举治污染

今年“两会”期间,环境污染问题再次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3月10日《经济日报》刊发的《环保制度设计须抓好》一文,通过细致采访以及对人大代表的访谈,提出了从制度设计上解决污染主体治污不彻底的治理模式,对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笔者认为,解决污染问题,既需依法“铁腕治污”,更需坚持“源头治理”,做到惩防并举。一是要严格执法,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地方政府要着眼大局,算好生态账、民生账、环境账,对于高污染的企业,要严格执法,以壮士断腕的精神严厉惩处。二要转变发展方式,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误区。发展产业项目在立项之初,就要有清晰的发展规划,科学的环保评估,将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拒之门外”,杜绝先“污”后“治”。三要实施社会公众监督。要充分发挥民众监督作用,通过在乡村设置监督员,开通举报、奖励平台,让广大民众参与到监督管理中去,消除环保监管的“盲区”。

(山东省滨州市 高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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