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产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3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详解国有林场林区改革重点
本报记者 顾 阳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如何补上林场林区基础设施的欠账?如何切实做好生态移民、扎实推进各项改革?《经济日报》记者围绕这些热点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要把解决林场林区基础设施落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来抓。”该负责人表示,要通过此次改革,使林场林区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有一个大的改观,促进林场林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支持政策不健全、森林资源过度开发等原因,广大林业职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生活却十分困难,民生福祉没有与国家改革发展同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三农”的政策,也没有完全覆盖到林场林区。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大大落后于当前社会发展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现有投资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安排资金支持林场林区道路建设,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能力,有效改善林场林区民生。”该负责人说,将充分利用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等中央政策机遇,切实改善国有林场林区职工居住条件,并统筹解决好职工管护站点用房问题;继续加大珍稀树种和大径级材培育投资支持力度,将国有林场林区建设成为国家最主要的战略森林资源培育基地。

对于广受关注的生态移民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实施林场林区生态移民势在必行。生态移民有利于改善职工群众的居住环境,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目前,重点林区、部分林场已实施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下一步,所有林场(所)的天然林也将纳入停伐范畴。通过整合撤并,将有限的资金真正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以人为本、以林为主’的基本原则,尊重职工意愿,多方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加生态移民的积极性。”该负责人表示,一些规模小、人员少、地处偏远、分布零散的林场(所)可整合为较大林场(所);新的安置点既要方便职工生产生活,也要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有利于职工从事林特产品生产,发展多种经营,增加职工收入。

据介绍,林场撤并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参照执行独立工矿区改造政策,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行住房税费减免政策。中央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予以倾斜,省级政府对本地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负总责,同时加大补助支持力度。

“国有林场改革确保在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确保在2020年前完成。”该负责人表示,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将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改革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真正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