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凯 沈则瑾报道:上海近日出台了《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从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上“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明显缩小城乡差距”,将力争率先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推动高水平的城乡发展一体化。
围绕《意见》,上海还制定了21项配套性政策文件,7项已出台或将出台,涵盖了深化完善镇村规划体系、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强化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加强郊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8个领域。
上海市强调,上海要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科学发展先行者,不能回避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突出矛盾和现实问题,缩小城乡差距要抬高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底部水平。
该《意见》提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郊区交通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好农村地区社会保障问题和离土农民就业问题、着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郊区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郊区农村管理和社会治理等9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上海将把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的重点进一步布局在郊区,推进郊区轨道交通、国省干道、区区对接道路以及河道整治等一批对改变郊区农村面貌有重大作用的项目建设,一些原由市区财力共同承担的项目调整为市级为主承担,一些原由区级承担的项目(如区管省道等)调整为市、区共担。
上海还将在发展理念、城乡规划、资源配置和政府服务等方面强化一体化。同时,正视城乡之间在空间形态、功能定位和管理治理等方面的客观差别,以及不同地区发展阶段和生产力水平的差异,尊重发展规律,避免城乡一样化和均质化。
针对承担农业生产、生态保护、耕地平衡等重要任务的地区,上海将专门出台支持纯农地区发展的相关政策,明确“把地种好、把人管好、把环境搞好”的发展目标和相应政策,在考核机制上体现差别化,并对村级组织的基本运转经费给予保障。
目前,上海还有约140多万农业户籍人口。上海将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等重点改革,切实注重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各项权益,让农民放心种地、放心进城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