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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3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简政放权不是“自由落体”
裴珍珍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简政放权既要放也要接,“自由落体”不行,该管的事没人管了不行。这个“醒”提得非常重要,也非常及时。

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的一件大事,也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关键之举。过去的一年,中央继续紧锣密鼓地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先照后证”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商事制度,启动铁路运输、邮政业、电信业“营改增”改革试点,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等简政放权的改革举措,点燃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激发了市场活力。自去年3月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到年底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146.7万户,增长16.8%,注册资本增长85.8%;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8.1%,增速比固定资产投资快2.4个百分点。尤其是铁路、教育、医疗等传统行业的行政壁垒被打破后,民间资本大量涌入,为这些行业注入了新的生机。

然而,一些来自企业和基层的代表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反映,简政放权改革在实践中也出现了“自由落体”现象,突出表现为一些地方的政府把权力放下去了,但该管的事没人管了,变成了“甩手掌柜”,群众办事还是有困难。还有一些部门和地方以放权的名义“放责任”,将那些管理难度大的事项一股脑儿地下放,却不考虑基层单位是否具备管理能力,造成基层“小马拉大车”现象,影响了工作效率。

“放”和“管”是车之两轮,只有同时转起来,车才跑得稳、跑得快。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强调,要“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对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更不能将简政放权等同于“一放了事”,反而需要通过放活,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评判简政放权改革效果如何,不仅要看各地取消和下放了多少审批事项,更要看这些事项是否被有效承接,相关举措是否释放了经济潜力、是否激发了经济活力。“自由落体”肯定不行,能最终被百姓“获得”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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