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根据业务需要,分别经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经区分局、临港分局、文登分局批准,兹有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三角(威海)华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负责人名章,三角(威海)华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三角(威海)华平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三角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加油站公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以及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01)、合同专用章(02)、财务负责人名章,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三角(威海)华安物流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华茂橡胶科学技术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负责人名章,三角(威海)华达轮胎复新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负责人名章均已统一更换为新型网络编码防伪印章,并于2015年3月16日起正式启用,以上原章从即日起一律停用并作废。新印章有防伪编码和防伪线纹,请注意识别。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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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