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再次提上了议事日程。”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说,虽然我国已制定出民事法律各部门的单行法,但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法律制度,需要一部民法典进行统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是民法典的重要内容之一。”吴青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重新启动民法典的编纂,通过制定民法典,统一裁判规则,从而使民事案件审理有统一的裁判基准,进而实现“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本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