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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3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徐晓兰委员:
“一带一路”带动电商“走出去”
本报记者 温济聪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做客中国经济网2015两会特别报道“新常态、新状态”节目,围绕我国电商发展现状、“一带一路”战略下电商企业如何走出去等话题接受了采访。

“目前还没有哪个国家的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能够与我国相提并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规模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徐晓兰委员说。

虽然发展迅猛,但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依然存在诸多瓶颈。在徐晓兰委员看来,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技术层面,唯有技术过硬才能确保电子商务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法律法规层面,无论是假冒伪劣产品,还是个人信息保护、个人诚信,以及电子支付的金融安全,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更是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电子商务领域高端人才急缺。

针对业内有关电商征税的讨论,徐晓兰委员认为,在推行过程中可以对电商商户进行分类实施。对电商平台上的小微企业、个人商家可采取免税政策,给它一段时间成长壮大,再逐渐进入税收环节。“对于有一定规模的较大商家来说,应要求其纳税,使商家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徐晓兰委员建议。

经初步测算,2014年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或地区进出口双边贸易值接近7万亿元人民币,增长7%左右,约占同期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四分之一。“一带一路”未来将是我国外贸的新增长极,市场潜力巨大。“‘一带一路’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人口总数,约占全球人数的80%,这只是人口层面蕴藏的机会,如果从经济增长层面看,‘一带一路’将是未来国际经济的一个重要增长极。而电子商务恰恰是解决国与国之间、地域与地域之间外贸的交易方式,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徐晓兰委员对此充满信心,她告诉记者,自己近两年来调研发现,大企业走出去具有很多天然优势。

电子商务也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例如,有些中小企业经营模式完善,产品质量较好,也有一定的竞争力,但是恰恰因为没有更好的平台和走出去的渠道,所以他们的销售只能围绕着内需市场。电子商务恰恰给了他们一个非常便捷的方式,那些中小企业可以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让他们的产品高效、保质保量地走出去。”徐晓兰委员说。

徐晓兰委员认为,电商企业走出国门首先要有良性的商业模式作为前提。其次,要有过硬的技术平台作为支撑,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出台相关政策为电商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不过,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与“一带一路”路线上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电子商务往来会有一些不同之处。徐晓兰委员坦言,在美国或欧洲市场,我国企业遇到的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问题,更多的还是围绕经济贸易壁垒等问题。“与西方国家经常在贸易壁垒上设置很多障碍相比,我国已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达成重要共识,相关国家非常需要中国,中国也需要他们,双方在彼此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互通有无,一定能够取得共赢的良好局面。”徐晓兰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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