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杰 中国工程院院士
作为公共财产的政府数据,本质上属于全体公民,应该在保障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让这些数据回到群众中去。政府应当公开的数据主要分为操作业务信息、管理信息、研究和决策信息等三类。政府公开共享大数据,不是单纯登记政府现有数据,而应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国家治理为目的。同时,要算经济账,不是越多越好,而要能带来信息化成本的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