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让此次降准释放出的资金能真正流向实体经济,商业银行应抑制自身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有关部门还应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央行自2月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具体来说,此次降准采取全面降准与“定向额外”降准相结合,是去年以来央行定向调控思路的延续,旨在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此次降准将释放出近6000亿元的资金,若这些资金能真正流向实体经济,对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大有裨益,这也应该是央行降准的初衷之一。能否实现这一预期目标,取决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流向和风险管理。从商业银行角度来看,当务之急是应从以下5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其一,应确保降准释放出的资金能够直接流向实体经济。这需要商业银行加强贷款管理,缩短企业融资链条,严密监测贷款资金流向,防止贷款资金被转移、挪用。同时,加强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的管理,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切实整治层层加价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其二,应抑制自身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通过完善公司治理,遏制变相高息揽储等非理性竞争行为,规范市场定价竞争秩序,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信贷存量,加快资金周转。同时,要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其三,应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必须严格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于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合理收费项目中过高的费率也必须适当降低;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同时,建议自查、互查商业银行信贷服务中的收费项目,年中和年终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违规的必须严肃处理,以规范商业银行收费行为。
其四,应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商业银行要优化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贷款管理,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减少小微企业的高息“过桥”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基于风险评估的续贷业务,对达到标准的企业直接进行滚动融资,优化审贷程序,缩短审贷时间。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差别化监管,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其五,有关部门还应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向、资金效益、服务及收费等情况加强检查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