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5日讯 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一是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二是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三是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四是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五是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六是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七是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意见》提出,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改革驾驶人培训考试,推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等制度;深化机动车检验改革,全面实施省内异地验车,逐步推行跨省异地验车;加快建立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制度;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详见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