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建军报道:2月5日,随着广东东莞市第一法院寮步法庭的工作人员在发电设备机房上贴上封条,建成投产超过一年却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东莞通明(众明)电力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正式被强制执行停产。这成为广东省环保厅第一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未验先投”项目案件。
新环保法和“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实施后,2月5日,广东省环保厅今年首度向媒体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在曝光的案例中,江门开平市月山镇金村潮龙四队旧砖厂内存在一处非法加工处置电镀污泥(危险废物)的窝点,利用鱼塘或雨水渠直接对外排放未经处理的含重金属废水。经查,该窝点非法处置电镀污泥已达3吨以上,且上述排放的含重金属废水总铬最高1.07×103mg/L(超标2139倍)、镍最高3.03×103mg/L(超标6059倍)。铅最高超标35.7倍、镉最高超标18.7倍。在“两高”司法解释中,非法排放含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3倍以上,为严重污染环境,这也是污染环境罪的判断要件之一。据悉,上述案件广东省环保厅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线索,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查处过程中。
据介绍,2014年,广东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3.6万人次,检查排污企业30.5万家,立案13491宗,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企业14662家,关闭或停产企业1861家,罚没金额3.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