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成、通讯员王文辉报道:2月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印发基层党建督导巡查工作办法,建立起常态化的督导巡查制度。这是该区在去年深入开展“五项整治”活动基础上拓展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做法,全面加强基层党建的一个创举,在全国开启了基层党建“巡视”的先河。
据悉,该区成立了基层党建督导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督导巡查小组,成员在区直部门单位中预选,一次一抽调,实行组长负责制,并将原有的6个派驻纪检组纳入督导巡查队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负责对督导巡查工作进行管理、考核、监督和服务,并负责向区纪委、组织、人事、检察、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了解被督导巡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情况,提供给督导巡查组。
督导巡查工作监督的对象是区委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以及村(居)“两委”党员干部。其中,镇,街、园区的基层党建督导巡查工作主要由督导巡查组负责,区直部门(区直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的基层党建督导巡查工作主要由区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负责。除开展常规性督导巡查和专项督导巡查外,还将根据区委要求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基层党建“重点巡视”,其内容涉及在岗履职、作风建设、依法行政、民主制度建设等10个方面,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涉嫌违纪违法及需要问责的,将由区纪委统一抽调力量进行调查处理。督导巡查工作每年开展3批次,每批次督导巡查时间2至3个月;每年对所有监督对象完成一次督导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