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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坚持市场化方向是根本
林火灿

今年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6日24时起再次下调汽、柴油价格。这是国内成品油价格首次实现“十三连跌”。

这一轮成品油的下跌行情,有力地回击了“价格改革等于涨价”的论调;更为重要的是,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更好地让市场认识和理解当前我国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近年来,我国在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方面作了不少探索,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也越来越复杂:从最早参考新加坡成品油市场价格,到后来参考国际原油价格定价;从过去22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到如今10个工作日一调;从过去允许企业上下5%的幅度、8%的上下调动幅度,到4%的调动幅度和没有幅度限制。

从实践情况看,经过几轮改革和调整,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特征更加明显,对国际油品市场的波动反应更加灵敏,国内成油品价格调整更及时、更有规律性,有利于引导市场平稳预期,避免了价格调整前夜加油站车辆排长龙的现象。

在看到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朝着市场化迈出重要一步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与国际油价波动的联系仍然不够紧密;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仍然较长,油价调整仍滞后于国际油价波动,成品油价格对市场反应的灵敏度仍有待提升。因此,我们还需进一步推动成品油价格的市场化改革。

总的来看,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完全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决定的价格,政府不再直接制定价格。通过这一改革,要使市场机制更好地反映成品油的供需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公平竞争。

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是在改革中始终坚持市场化方向,根据形势发展有序推进,提高市场化程度,使市场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发挥引导石油资源配置的作用。当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涉及诸多方面,需要统筹考虑、分步推进,不能一蹴而就,更无捷径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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