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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广场舞扰民不妨换思路

在西安,备受争议的广场舞扰民问题有法可依了。近日实施的《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于跳广场舞、打陀螺、甩鞭子扰民拒不改正的个人,将处以200元罚款。

【微评】广场舞是一项喜闻乐见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但往往因为噪音等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而产生许多矛盾。通过罚款的方式禁止广场舞,或许能在短期内或有限空间里,平衡广场舞爱好者与周边居民之间的关系,但由于执行起来“罚难责众”,实际成效会大打折扣,仅靠罚款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此,城市管理者不妨换一种思路,靠公众的自我管理去解决,通过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促使双方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同时,懂得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与权利,最大程度地平衡彼此利益,这显然比简单罚款管理来得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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