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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前海法院正式开始审理案件
审判监督权行使将全程留痕
杨阳腾

本报深圳2月2日电 记者杨阳腾报道: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民法院今天正式开始审理案件。根据广东省高院的相关规定,前海法院除管辖前海辖区一审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外,还集中管辖原由深圳市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根据人员配备进展情况,前海法院案件受理范围未来还将逐步扩大。

前海法院以其“综合性改革示范法院”的定位,为全国基层法院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的司法改革样本。据悉,前海法院建立了审判监督权行使的全程留痕制度,实行案件审理、审判监督管理行为全部网上流转,以及建立院长、副院长依法行使审判监督权的登记备案制度,全程留痕。这意味着,院长、庭长要监督个案,必须在权责清单内,监督必须有流程记载。同时,前海法院推出了具有前海特色的复合审判模式,率先引入港籍陪审员选任制度,从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中选任陪审员,随机参与案件审理;建立香港及外国法查明机制,在前海合作区扩大和方便香港法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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