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30日讯 记者姚进报道:活跃在民间融资一线的小额贷款公司有家了。今天,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昔日如散兵游勇般的小贷公司从此有了组织,成了“正规军”。下一步,小贷行业纪律该如何建立?对于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又有何影响?
我国的小贷公司起源于2005年,快速发展起来是在2008年央行、银监局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之后。截至目前,我国已有8791家小贷公司,遍布全国各地,贷款余额达到9420亿元,贷款户数超过9000家,从业人员有11万。
“小贷行业肩负着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的使命,已成为社会融资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成立大会上表示。走过10个年头,作为面向小微企业及“三农”等实体经济提供服务的专业放贷机构,小贷公司特征明显,可总结为三“小”和三“大”,即公司规模小、服务对象小、借贷额度小,以及覆盖范围大、贷款总额大、社会责任大。
基于这些特征,小贷行业统一的行动纲领和发展目标亟须搭建。为此,周慕冰要求协会要处理好小贷公司三“小”和三“大”之间的矛盾和关系,发挥内引外联的作用,助推小贷公司茁壮成长的同时,也要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解决行业难题,不断提升协会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如何结合小贷公司的特点和优势,组建起行业规则?周慕冰建议,协会要发挥行业抱团发展优势,组织研究借鉴国际先进小微贷款技术,培育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小额贷款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