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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动担责才不致因小失大
杨开新

近日有报道称,杭州市某银行的工作人员及其同伙涉嫌欺诈,致使42名储户丢失9505万元存款。经过努力,目前已有超过5000万元存款被追回,剩余部分将由该银行先行垫付。

我国是全球储蓄金额和居民储蓄率最多的国家,存款安全涉及广大储户的切身利益。“存款失踪”现象看似不可思议,在有些地方却时有发生,引起不少人的担心。一些储户落入圈套,往往与银行“内鬼”利用高息诱饵设套有关。银行或许并没有有意为之,但既然储户与其签订了储蓄存款合同,具体经办人员又是代表单位履责,银行对“存款失踪”就显然难辞其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也表示,商业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不应再发生“存款失踪”事件。

以往,有的银行只关注自身利益,漠视储户的资金安全诉求。等到出现问题,还经常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以各种借口予以搪塞,回避自身责任,以至于专家此前都认为“几乎不可能”追回全部资金。曾经有报道称,当用户的银行卡被ATM机吞掉后赶紧打电话求助,银行接到电话不急不忙,但在听说ATM机往外“吐”钱后便迅速赶到现场。反差极大的两种处理方法当然不能代表整个银行业,但无疑会损害其社会形象。

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而为,杭州这家银行垫付“失踪存款”的做法都具有积极意义。如果银行是主动承担责任,说明金融机构对自身信誉越来越重视。要知道,诚信对金融机构而言至关重要,如果在这方面失分很可能失去广大储户的信任,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那才可能因小失大、追悔莫及。如果银行此举是迫于外部压力,也表明有关部门对群众利益越来越关注,而不是非得等事情闹大了才“高度重视”。据报道,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以盗窃罪移诉至杭州市检察院,当地公安部门也表示将全力追回赃款。如今,不少部门明确责任、主动作为,比如出台并完善了农民工工资由工程承包方垫付、困难群众看病由医疗机构垫付等规定,正在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作用。

对银行的表态,不少网友评价说“这才像话”,并希望进一步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浙江省银监局日前也重申,银行机构不得向存款人承诺支付贴息,也提醒储户不要上当受骗。对银行来说,最重要的是在日常经营中亡羊补牢,加强内部监管和制度完善,避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切实维护储户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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