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底,农民工讨薪问题就被提上议事日程,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实际上,早在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如果从那时算起,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已经走过了10多个年头。10年后的今天,我们已经不应该只关注那些多年不变的讨薪现象——极端的讨薪事件、没拿到工资的农民工的艰难处境、相关部门再度加大了治理欠薪工作力度等,而更应该关注这些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为什么,经过长达10年的治理,欠薪问题依然无解?为什么,年年欠薪年年打,“讨薪”却依然成为每年一遇的难题?
实际上,欠薪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恶意欠薪;二、企业因为各种原因遇到困难,主观上不想欠薪,但确实拿不出资金为职工发工资。
对于前者,只需一个字——“打”。而且要坚决地打、彻底地打、重重地打。在为农民工讨回应得工资的基础上,还要对恶意欠薪企业进行惩罚,包括经济上的处罚的和行政上的处罚,要让欠薪企业对农民工给予应有补偿,要将其行为记入信用监管记录,涉及违法问题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后者,需要分清问题,区别对待,妥善处理;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地方、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共同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例如,去年以来,受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等因素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数量和金额较往年同期有所上升。对此,首先要弄清欠薪原因,是资金暂时周转不灵,还是行业发展出现长期问题?其次要对症下药,帮助企业采取措施,尽快止损企稳,恢复活力。在此过程中,工会组织还要在企业和职工之间做好沟通工作,防止因信息不对称造成不必要的矛盾积聚。
目前,人社部等十部委已经启动农民工欠薪专项检查,对易发生欠薪隐患的企业进行排查,实行举报投诉案件问责制等。但是,要根除多年的欠薪顽疾,还要建立起长效机制和制度保证。例如,对欠薪问题严重的工程建设领域,要严格规范工程承包、劳动用工等行为,彻底斩断侵害农民工利益的恶性循环链;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卡按月支付制度等,确保农民工工资权益得到常态化、长效性保护。
此外,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建立起部门联动机制,打破各个部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状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劲儿往一处使,形成治理欠薪问题的合力。如此,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好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才能走出“年年欠薪年年讨”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