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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法制办就《农田水利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拟规定工程所有权“谁投资、谁所有”
李万祥

本报北京1月26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6日就《农田水利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工程所有权拟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

农田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的投入,但缺乏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

对此,征求意见稿明确农田水利投入机制、明晰工程产权,规定农田水利建设实行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鼓励农民参与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所有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政府农田水利投入,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稳定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保障机制,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入)中计提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实行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补助。

在用地、用电、信贷等方面对农田水利实行优惠政策的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建立健全基层农田水利服务体系,培育农田水利公共服务市场,加强农田水利先进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

针对农田水利发展过程中缺乏统筹规划,投资体制不健全,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机制不完善,农业用水粗放等一系列问题,征求意见稿作了明确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农田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农田水利工程供水有偿使用制度,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职责的行为,以及违法修建农田水利工程、危害农田水利工程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征求意见稿共8章46条。据悉,在水利部报请国务院审议的《农田水利条例(送审稿)》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修改形成《农田水利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5年2月26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邮寄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

从农业用水看,当前我国亩均水资源量只有14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0%。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特点十分突出,降水量和河川径流量的60%至80%主要集中在汛期,连续丰水年或枯水年经常出现,水旱灾害频发多发,北方地区耕地占全国60%,水资源量仅占全国19%。农业水资源禀赋先天不足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发展农业必须大力发展农田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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