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打破财政预算“1年”期限、对未来3年收支进行预测、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作为我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乃至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意义不可低估——
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这是我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乃至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能发挥什么作用,如何具体实施?《经济日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有关专家。
克服年度预算局限
目前,我国政府预算是年度预算,预算内容规定了一年的政府收支计划。这一预算在编制与执行中,容易出现缺乏前瞻性、支出政策考虑当前问题较多,财政支出“碎片化”等问题。
中期财政规划是预算收支安排超过一年的财政计划,通过采取宏观预测、明确发展战略、强化预算上限和进行绩效评估等措施,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方式,是克服年度预算局限性的有效机制。《意见》对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行了全面布置,明确了总体要求、规划的主要内容、编制主体和程序、组织实施等内容,开启了我国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时代。
“实行中期财政规划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将更好地加强完善财政管理,发挥财政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推动政府将年度决策和中期决策相结合,使政府决策更长远。”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表示。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教授王雍君认为,当前财政收入进入中低速增长的阶段,而很多政策的实施仍需要大量支出,财政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将促使各级政府统筹预算安排,在制定政策时就预见政策实施的后果以及需要的财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避免财政不可持续。
预测未来财政收支
中期财政规划在对总体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科学预判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做到主要财政政策相对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
《意见》规定了中期财政规划主要包括4部分:预测现行财政政策下财政收支、分析现行财政收支政策问题、制定财政收支政策改革方案和测算改革后财政收支情况。
对于预测现行财政政策下财政收支,《意见》具体规定:在做好经济预测的基础上,按照现行宏观经济政策,预测未来财政收支情况。《意见》同时要求,根据财政收支政策改革方案,预测未来3年财政收支情况,并进行综合平衡。
“预测财政收支情况有利于政府统筹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而提高预测的准确性,需要政府职能清晰,明确政府与社会、市场的边界,并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刘尚希强调。
对未来3年收支进行预测,可以使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进行目标排序,加强政策的筹划,确定优先目标,统筹支出安排,建立硬预算约束。
“对未来收支进行预测十分重要,比如,对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往往需要5年到10年时间才能竣工,竣工后的维护、运营还同样需要花钱,这就远远超过年度预算的范围,需要中期财政规划对此进行预测和安排。”王雍君认为,在预测总体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当前可以重点探索对政府投资、社会保障和政府或有负债的预测。
强化预算编制约束
中期财政规划按照3年滚动方式编制,即第一年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对后两年规划进行及时调整,再添加一个年度规划,形成新一轮年度财政规划。“这也就是意味着第一年的规划是约束性的,直接约束当年的预算,而后两年规划是指导性的。”王雍君强调。
《意见》强化了中期财政规划的约束机制,规定凡是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都要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意见》明确:“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
由于中期财政规划涉及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意见》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意见》还提出,财政部门要与税务、海关、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协商提出税制改革、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清理规范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各个规划要衔接起来,不能各搞各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方向性、指导性的文件,而中期财政规划则能起到统一制定收支政策,约束年度预算的重要作用。”刘尚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