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6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北京知产法院敲响第一槌,开庭审理一起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自当年11月6日成立时开始受理案件,北京知产法院建院1个月就收案221件。
“行政案件比重大,技术类案件比例高,案件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涉外案件多、涉外省市当事人案件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总结了“开张”一月以来收案的四大特点。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只是司法改革的新生事物之一。
2014年,围绕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国政法机关勇立时代潮头,蹄疾步稳推进改革。
司法改革阔步前行
2014年12月13日,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章程》。组建遴选(惩戒)委员会,是上海司法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用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推进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教生的话来说,遴选(惩戒)委员会“不仅体现了广泛性的原则,还充分体现了专业性的特点”。
2014年6月,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根据中央关于重大改革事项先行试点的要求,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一个多月后,上海市召开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试点部署会,成为首家启动司法改革试点的省份。改革重点任务包括:实行法官“员额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省级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认为:“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审判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的关键环节。”
司法改革,需要顶层设计。2014年,中央深改组召开的7次会议中,有3次会议与司法改革相关,审议通过了共计6件与司法改革直接相关的文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司法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随着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上海、广州陆续挂牌成立,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进一步强化,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为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破除司法权力“地方化”,让审判跨区进行。2014年12月28日,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同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庭长和副庭长。12月30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成立。
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明确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伴随着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出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从“破冰”走向纵深,向着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大步迈进。
司法公开全面提速
“没想到法院的领导会邀请我们到北京参观法院。法官帮我们平反了,我真的很感激。”对安徽省歙县徽城镇七川村村民张高平和张辉叔侄来说,2014年12月4日是个终生难忘的日子。
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最高法院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作为公众代表的“浙江叔侄冤案”当事人张氏叔侄应邀前来参观。
司法公开从敞开大门开始——
16个国家的驻华使馆派出使节走进最高人民法院,参观并旁听案件庭审;34名律师代表走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开放日活动……2014年以来,各级政法机关纷纷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群众有机会走进政法机关,了解政法机关。
2014年11月13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正式开通。至此,法院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全部建成。
网上公布新闻发言人的名单,开通最高法院诉讼服务网,建成“百度·中国法院地图”,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打造“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入驻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微博直播庭审……信息化为执法司法公开注入强劲动力。
2014年5月,检察机关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四级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信息检察史上第一次互联互通。
“案子从进入检察院到结案每个过程都可以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看到,全程留痕有力推进了检察机关依法、及时、规范地开展工作。”最高检案管办主任王晋如此评价。
据悉,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检察机关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77107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3198件,公布重要法律文书826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