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社保制度内容繁多,大体分为三大体系,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保险。每个体系又涵盖多种保险项目,从而实现了“全民皆保险”的目标。
养老保险是日本最为广泛的社保体系。它有三个基本内容:一是“国民年金”,即所有国民必须加入的社保制度,以保障每个人老后无忧。二是“厚生年金”,是以企事业单位职工为对象的社保制度。这方面职工约占日本就业人数的70%。三是“共济年金”,是针对国家和地方公务员的社保制度,加入率几乎100%。
在日本,国民年金的加入是强制性的,其缴费率是固定的,约占家庭收入的1.4%左右。厚生年金也是强制性的,但缴费率却和职工工资挂钩,约占工资的15%。共济年金是非强制性的,缴费率也和工资关联,约占工资的7.2%。国民年金需要参保人去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缴纳,而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则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日本医疗保险的涵盖率也相当高。它包括两大基本内容:一是“健康保险”,其对象是所有从业人员。按照日本法律规定,拥有5人以上的单位以及国家和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及任何法人团体都必须加入“健康保险”。其保险资金的比率是个人占25%,单位承担25%,其余50%由政府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约占工资收入的8.2%。二是“国民健康保险”,其对象是农民、自营业者、退休职工和无业者,儿童及无就业的家庭主妇。这项保险基本是强制性的,缴纳费用约为1.4万日元至2.6万日元。
此外,日本的就业保险涵盖范围十分广泛。与其相关的是“雇佣保险法”规定,所有就业的职工都必须加入就业保险,保险金从工资中直接扣除,个人所缴部分约为工资的0.7%左右,企业还要负担0.9%。在上述三项社保体系中,还有其他针对范围较小的社保内容,如“老人保险”、“工伤保险”、“护理保险”等。据日本政府部门统计,2013年日本社保加入率约为99%,在职人员所缴纳的保险费平均约占其工资收入的19.5%。
近年来,日本政府加大了对社保制度的改革,其思路是提高社保费的缴费率,增加国民的自己负担比率,同时延迟退休时间。另一方面,日本灵活运用庞大的社保资金,使之“钱能生钱”,除继续购买低风险的国债外,还允许社保资金进入高风险但高回报的股票市场。此举虽然暂时提高了社保资金的收益,却招致社会的指责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