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基建办四名工作人员因分别收受承包单位数万元贿赂款,被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立案侦查。但在案件审理期间,法院收到该公司关于这四人的处理“求情函”。
@wk阳光:失去法律的威严,我们就退回到人治社会了。时代不允许我们再犯错误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还是流浪的猫: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种行为已属干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