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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调整
曾金华

本报北京1月19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通知表示,对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

这次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调整内容为:自2014年10月1日起,将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38.82元/GJ,将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1.37元/立方米;2014年7至9月期间,液化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35.14元/GJ,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适用1.2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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