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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望助发展中成员出口年增9.9%
——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谈《贸易便利化协定》
本报记者 李予阳

近日,世贸组织(WTO)总理事会通过了《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将《协定》纳入《世贸组织协定》,并开放议定书供成员接受。《世贸组织协定》附件1A包含了《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农业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等13个货物贸易多边协定。议定书的通过标志着持续4个月之久的《协定》实施僵局得以打破,世贸组织谈判工作重回正轨。

那么,《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的作用是什么,有什么意义?生效后将对我国和世界经济产生什么样的积极影响?商务部世贸司负责人对《协定》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读。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2014年7月,由于印度坚持同步解决其关于粮食安全问题的关注,致使总理事会未能按期通过议定书,《协定》实施陷入困境。经各方努力,美印于2014年11月就《协定》实施有关问题达成协议,为《协定》议定书顺利通过奠定基础。《协定》作为WTO成立近20年来达成的首个多边贸易协定,是多哈回合谈判启动以来取得的最重要突破,对世界和我国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根据国际机构测算,有效实施《协定》将使发达成员贸易成本降低10%,发展中成员成本降低13%-15.5%。《协定》实施最高可使发展中成员出口每年增长9.9%(约5690亿美元),发达成员增长4.5%(4750亿美元),带动全球GDP增长9600亿美元,增加2100万个就业岗位。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我国而言,《协定》实施将加速货物的放行和流动、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对提升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改善主要出口成员贸易便利化环境,减少我产品进出口障碍并营造便捷的通关环境,推动我国外贸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积极参与并推动WTO贸易便利化谈判,先后提交和参与联署了8份提案,在《协定》达成后,为体现我国支持协定尽早实施的积极姿态,我国于2014年6月30日向WTO通报了《协定》实施计划,比巴厘部长会议决定规定的期限提前了一个月。在《协定》议定书为WTO全体成员通过的过程中,我国强调多边实施符合所有成员利益,同时呼吁各成员重视发展中成员关注,切实落实多哈回合发展目标,全面、平衡地推进巴厘部长会议决定的落实。

另外,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要履行国内核准程序,作出接受《协定》议定书的决定并向世贸组织交存接受书。并将《协定》实施工作与我国口岸现代化改革进程相结合,继续做好法律法规配套政策、监管体制和机构职能等方面的准备,推动相关领域的改革和制度建设,提高我国口岸部门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营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使其成为我国外贸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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