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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培育一批骨干企业
光伏产业兼并重组迎“春天”
本报记者 黄 鑫
图为中国电科的光伏电池片生产线,从光伏装备、光伏电池到发电站组件,中国电科拥有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光伏全产业链。
本报记者 黄 鑫摄

我国光伏产业目前存在落后产能过剩、高端产能不足的问题,因而加快兼并重组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并推动落后产能退出。预计未来,在新一轮光伏企业竞争中,企业将会面临资金需求大、利润萎缩的双重压力,加速市场兼并重组

2014年的最后一天,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提出到2017年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光伏企业,前5家多晶硅企业产量占全国80%以上,前10家电池组件企业产量占全国70%以上。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有关负责人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产业发展深度调整的需要。2014年,我国光伏产业较2013年有所回暖,部分骨干企业实现扭亏为盈,但产业面临多方面问题仍亟待化解。

“这一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兼并重组提高企业竞争力,并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赛迪顾问半导体产业研究中心总经理常金龙告诉《经济日报》记者,我国光伏产业存在落后产能过剩、高端产能不足的问题,当前国际贸易环境还不乐观,这一政策的出台正是要通过资本运作解决这一问题。

2014年,我国多晶硅产量估计在14万吨左右,其中前5家多晶硅企业产量10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的71.5%;电池组件产量初步估算超过35GW,其中前10家电池组件企业产量约21GW,约占全国总产量的60%。

常金龙坦言,从量上看,我国多晶硅产能可以满足国内需求,电池组件产能可以满足全球需求,但低端产能太多,价格也无优势,这导致2013年、2014年我国有一半和一半以上的多晶硅依靠进口。

“我国光伏产业当前面临的产能过剩是低端产能过剩。”据工信部电子信息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超过半数电池组件企业产能利用率不足50%,部分企业产品质量无法达到《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但技术、资金、品牌实力较强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相对较好,进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175家企业,平均产能利用率达到75%以上,部分企业2014年实现满产。因此,《意见》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通过光伏企业兼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鼓励企业自愿、自发开展兼并重组,推动落后产能逐步退出市场。

以汉能为代表的国内光伏企业一直在兼并重组上走在前列。“《意见》出台后,有三种并购会增加。”常金龙分析说,第一种是跨国并购,尤其是在装备、辅料和多晶硅领域,国内企业会加速并购国外企业;第二种是上游向下游拓展,一些从事多晶硅和电池组件的企业将兼并下游的光伏电站企业;第三种是下游向上游拓展,以一些电力国企为代表的传统企业可能会收购上游电池组件企业等。

《意见》还提出,鼓励外资企业参与兼并重组。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鼓励外资进入是要让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公平参与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减少行政干预,更充分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在光伏产业,外资企业不大可能兼并国内企业。”常金龙认为,目前国内光伏企业发展已很充分,只有辅料和装备领域较为薄弱,而目前光伏装备国产化程度已很高,而且具备价格优势,光伏产业对成本要求很高,国产装备仍具有很强竞争力,因此国内企业不会轻易被国外并购。

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报告预测,2014年至2016年,全球光伏产业新增装机将继续保持在30%以上的增速,2015年光伏产业还会持续发力。可以预期,有此次《意见》的引导,在新一轮光伏企业竞争中,企业将面临资金需求大、利润萎缩的双重压力,市场兼并重组必将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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