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佘惠敏报道:广受关注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于近日印发,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科技部与财政部1月14日联合召开记者会,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解释说,此次改革,将改变过去40多个部门管理90多个科技项目的“九龙治水”局面,盘活八九百亿元分散式碎片化投入科研项目的财政资金,“要聚焦国家战略目标,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聚集起来办大事,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新制度。”
赵路还明确表示:“创新驱动是国家战略,不会因为改革而减少科技投入,相反还会增加投入。”
此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推动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转变。按该《方案》,我国将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平台中涉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设立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建立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等多项改革内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后将分作5类,全部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管理。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司长张晓原透露了本次改革的时间表,“考虑到实际情况,一些在研的未结题的科研项目不受此次改革影响,近3年是新旧两种体系并行的过渡期。我们将在2017年基本完成此次改革。”按规划,2017年,经过3年的改革过渡期后,我国的科研项目将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5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
目前,科技部和财政部已经对部分具备条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在重点领域先行组织部分重点专项进行试点。“首批纳入整合的有47个科技项目,要进行分类优化组合,进行撤、并、转的规范化管理。”赵路说。
许多改革举措已经开始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张晓原举例说,针对科研单位在完成某项科研项目后的剩余经费到底是收缴还是留用的问题,现在已经开始跟科研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等级挂钩。“近3年来未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结余经费可以留用。否则要收缴上来。未来还将实现科研诚信等级与监管同步,信用等级高的单位以内部监管为主,抽查为辅;信用等级低的单位则由科技部全程监管,帮助他们建立更规范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