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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的新农村”旨在提升农民幸福指数
乔金亮

建设“人的新农村”的核心是要关注作为权利主体的农民,保护农民权益,尊重农民意愿,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把握好软硬件之间的平衡,既离不开基础设施改善和产业支撑,还要重视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日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

这是中央继提出“人的城镇化”之后首次提出要建设“人的新农村”,凸显了对新农村建设的更新更高要求。

长期以来,较多地区在“物的新农村”方面关注较多,“人的新农村”建设力度不够。一些地方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易见成效的村庄整治,“钱多盖房子,钱少刷房子,没钱立牌子”,对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村生态、培育文明乡风等投入大、见效慢的工作则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忽略了农村的特点和农民的需求,把发展城镇的思路简单套用到农村工作上,以为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农民住上楼房、通上水电暖就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容。

经济基础对于农村发展至关重要,没有“物的新农村”,农村必然落后。但是,生活在农村的农民除了对物质的需要,还有精神文化、公共服务等诸多层面的需要。“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建设“人的新农村”的核心是要关注作为权利主体的农民,保护农民权益,尊重农民意愿,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把握好软硬件之间的平衡,既离不开基础设施改善和产业支撑,还要重视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近年来,农村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农民外出打工导致农村“空心化”,农村老人、妇女、儿童“三留守”问题突出,农村社会治理的复杂程度有所增加,“人的新农村”建设亟需提上日程。针对这些情况,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持续提高农民素质、留住乡土文化和建设乡村生态文明等,都是推进“人的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要解决好农村公共事业发展问题,逐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传统城乡二元体制下,城里面的公共服务是政府管的,农村的是农民自己办的。新世纪以来,国家对新农合、新农保、农村低保等制度推进迅速。与此同时,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很低,卫生、教育等领域公共资源在农村普遍稀缺。农村落后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落后。要加大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力度,把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要把提升农村人口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放在新农村建设重要位置。只有高素质的农村劳动力,才能满足农业发展对农产品数量和质量的更高需求,才能更好地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农民整体文化程度较低、年龄结构偏大,导致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提升缓慢。要创造条件为农村“造血”,让有文化、有能力的年轻人成为农村的接班人。要用民主的办法搞新农村建设,真正把决策权交给农民。

要留住乡土文化和农村生态文明。据测算,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也就是说,按届时总人口15亿计算,仍有4.5亿人生活在农村。建设“人的新农村”,不是要把农民都留在农村,但也不能照搬以往的做法。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同样化,城镇和农村应当各具特色,既不能有巨大的反差,也不能没有区别。新农村应该是升级版的农村,而不是缩小版的城市。要做好古村落、民俗村落和特色村落的保护性建设。只有传承乡村文明,保留田园风光,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才是新农村。

推进“人的新农村”和“人的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总体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新时期解决农民问题的两大抓手。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来说,建设“人的城镇化”,是要着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对于依然生活在农村的农民来说,建设“人的新农村”,则是要全面提升农村幸福指数。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就要让农民无论生活在城镇还是农村,都能平等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和现代化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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