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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贸试验区扩容:
期待更多金融创新
本报记者 钱箐旎

2014年末,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此举既标志着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的正式建立,也意味着上海自贸区扩围。

从试点1年多的上海自贸区来看,其金融创新的成效值得肯定。上海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大多定位为跨境业务、创新业务的拓展主体,注重拓展金融市场业务和海外业务。截至2014年10月末,贸易融资占区内客户贷款的近20%;区内4家中资银行自贸区分行获得总行授权经营离岸业务;此外,10家中资商业银行率先试水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业务,开立自由贸易账户6171个,资产增长至93.89亿元。

新获批的三大自贸区的潜力也不容小觑。包含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3个区域的广东自贸区将着重在CEPA框架下对接港澳投资与贸易。包含平潭、厦门和福州三个区域的福建自贸区则着重对接台湾地区的贸易与投资。而北方地区唯一的天津自贸区则将基于海港优势和特殊的地理位置,向京津冀以及整个北方地区形成辐射。在四大自贸区差异化竞争的格局下,在贸易和投资领域的负面清单管理和动态监管模式探索过程中,将在投资来源地、投资领域、产业结构等方面形成不同的特点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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