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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预算管理改革:
让制度得到更好执行
本报记者 曾金华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成为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任务。2014年,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率先铺开。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预算法,到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预算管理制度进行了突破性的变革,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构建起来。

新预算法对预算公开进行了规范化、制度化,增加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由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国务院进一步要求,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预算公开透明的要求,使政府再也不能“任性”花钱。

2014年,现代预算制度构建了起来,2015年的工作重点则是如何贯彻执行好。比如,各地各部门应该按照新预算法和国务院要求的时间、内容,公开预算,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规范整改、完善制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也是2015年的攻坚任务之一,尤其是妥善处理存量债务,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将是对地方政府的重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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