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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推向全国

本报北京12月29日讯 记者董碧娟报道:科技部今天召开国家高新区电视电话会议,将股权和分红激励等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推向全国。同时,在所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推广实施给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等4项先行先试政策。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此次推向全国的6项政策包括加快落实先期已确定推广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扩大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3项政策,以及此次将推开的股权和分红激励、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等3项政策。

在所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推广实施的4项先行先试政策包括:给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股权奖励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对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参照技术转让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允许在5年内分期缴纳。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国家高新区承担着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使命。要加快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先行先试政策推广要求。加强政策宣传,要让高新区内的企业知晓、用好这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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