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农业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不管财力多紧张,都要确保农业投入只增不减。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健全金融支农制度”。这些提法对农村金融机构来讲,无疑具有导向作用。
伴随着国内外环境变化和经营方式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我国农业发展面临极大挑战。没有农业现代化,经济可持续发展无法得到保障,实现整个社会现代化也就无从谈起。准确把握农业发展面临的困境与挑战,从健全金融支农体系层面入手,探讨农业投融资制度,可谓题中要义。
就当下国内金融服务“三农”的深度与广度来看,其效果并不尽如人意。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地区仍普遍存在金融资源比较有限、金融机制还不够健全的问题。一方面,虽然国内农村金融体系得到初步确立,但金融组织融资方式单一,业务种类差异化不足,特别是金融机构对贷款需要抵押担保的硬性规定,使广大农户及中小实体难以顺利实现融资期望;另一方面,农村地区金融辅助支持系统欠缺,相关机构金融信息平台搭建滞后,导致投融资主体间资源交换失衡,互动关系不畅,风险较高……这些问题都大大削弱了金融支持农业、服务农村地区持续发展的力度。
在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关键之期,要加快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须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过程中积极提升金融服务农业发展新格局的能力。
对于金融监管者,首先要不断优化农村经济金融环境,积极构建增信、担保等外在辅助支持系统,为金融触角全面渗透农村地区打好基础;其次,需通过完善农村金融机制来搭建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充分发挥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合力效应;第三,还要改革支农资金管理体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等现代农业长效投融资机制。对于广大金融机构,则应在服务形成差别化、专业化等方面强化创新力度,努力提供符合农村需求的多样化金融服务与产品。
还应看到,所有的创新举措,都是为拓宽发展渠道而设立。面对日益复杂的“三农”市场,仅保持改革的承诺清单远远不够,各相关主体只有全力兑现,才是职责所在,也才能真正激活农村金融。
(《农村金融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