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文鹃报道:继今年8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1号——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业内普遍认为,开发商品期货基金具有多项积极意义。一是打通了证券与商品两个市场,丰富了投资产品和避险工具,满足投资者抵御通货膨胀风险、资产配置多样化等需求;二是可以引入机构投资者参与商品期货市场投资,改善商品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三是可以提高商品期货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增强金融中介机构服务投资者和实体经济的能力。